|
[案件举例]
案1、小范和小宁是同窗学友,两人关系一直不错,情同手足。一天,小范的100元钱突然丢了,班里的一位同学故意开玩笑说,是小宁偷了。小范不由分说就朝小宁要钱。小宁本来没有偷他的钱,就顶了小范几句。这下,小范火冒三丈,就要搜小宁的身。此时,小宁也不了,坚决拒绝小范的搜身行为,并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。小范更加激动,顺手拿起板凳朝小宁砸去。小宁被当场砸倒在地。后经医院诊断为重伤。小范被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了徒刑。
案2、蔡某是家里的独苗子,从小受到父母、姥姥、姥爷和爷爷、奶奶的宠惯,他要“太阳”不敢给“月亮”。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他,养成了好逸恶劳、偏激自私、说一不二的坏习惯、坏品格和变态心理。他想要的东西,一旦满足不了,就大吵打闹,甚至打大出手。一天,他向一名4岁女童索要方便面遭到拒绝后,便恼羞成怒,激情冲动,丧失理智,竟凶残地将女童抱至村外水沟中溺死。
案3、1997年12月6日,高中学生郑某因宿舍同学欧某睡觉打呼噜,两人引发口角。第二天,欧某要同乡洪某、陈某到宿舍找郑某说理,郑失去理智,持刀4凶狠地将洪某、陈某杀害。刹时间,两名无辜同窗成了郑某的刀下冤魂。
[以案说法]
常言道,人有七情六欲。所谓七情,就是喜、怒、哀、乐、惊、恐、悲。这本来是人之常情,然而,不能立志地控制自己的情感,往往会惹出大祸。小范的事例,就值得大家沉思。本来是情同手足的朋友,为什么一会儿功夫,一个成了受害者,一个成了罪犯呢?就是因为小范不理智的激情造成的。所谓激情,是指行为人在短时间内爆发的十分强烈的情绪状态,如暴怒、恐惧、狂喜、剧烈的悲痛、绝望等。人在激情状态下,往往认识范围狭窄,理智分析能力受到抑制,自我控制能力减弱,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行动的意义和后果。因此,很容易干出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来。当然,不是说所有的人在激情状态下都会犯罪。只有那些道德水准低下,文化知识贫乏,法律意识淡薄的人,才容易在感情冲动时,义气用事,导致犯罪。作为青少年,只有加强自身道德修养,提高文化知识水平,增强自身法律观念,才能有效地克制义气用事、盲目冲动的消极心理情绪,也才不至于在某种刺激下干出违法犯罪的事情来。
在我国,人的身体健康权是受法律保护的。禁止任何人以非法手段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。按照我国刑法规定,损害他人健康权的犯罪,有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。
故意伤害罪,是指行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。根据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程度,将伤害分为轻微伤害、轻伤害、重伤害和伤害致死四个档次。造成他人身体轻伤害以上的,就构成犯罪;造成他人轻微伤害的,不以犯罪论处,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加以处理。
过失致人重伤罪。是指由于过失行为致使他人受重伤的行为。过失造成他人伤害,只有造成重伤的,才追究刑事责任;轻伤害以下的,不以犯罪论。如果行为人造成他人重伤,是由于其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,那就属于意外事件,不构成犯罪。 |